房地合一2.0子法 法人4種非自願售屋免課重稅

財政部積極研擬房地合一2.0子法規,初步構想出爐,官員指出,營利事業非自願售屋排除條款涵蓋因應銀行法處置不動產、欠債遭強制執行、共同持有未經同意遭變賣、越界建築等四種情況,可免課30%以上重課。另法人非自願急售若有虧損,可比照營所稅,在1+10年內抵減房地合一所得稅,比個人更優惠

法人非自願售屋情況包括營利事業欠稅欠債遭強制執行、房屋遭越界建築、共同持有房屋未經同意遭變賣,還有因應銀行法第76條規定,銀行依抵押權或質權取得不動產要在四年內處分、避免影響資產流動性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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