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休金免稅?男子這樣做被當漏稅開罰

一位老翁於2018年7月退休,一次領取退休金443萬2,833元,退休服務年資為13.5年,應課稅退職所得為100萬1,416元,即退職金在243萬元(18萬元×13.5年)以內部分,可以不計入所得。

不過,退職金超過243萬元、未達488萬7,000元(36萬2,000元×13.5年)的金額部分,需要用半數所得課稅【(443萬2,833元-243萬元)×1/2=100萬1,416元】

該位民眾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誤以為所得資料參考清單提供的退職所得金額100萬1,416元為退職所得總額,自行計算申報應稅退職所得為0元,反而讓自己漏報所得被裁罰。

https://ctee.com.tw/news/tax-law/451723.html

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