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得稅申報期限全面延長至6月30日 3申報對象 符首批退稅資格

2021綜所稅退稅一覽

 

財政部14日指出,若個人6月底前採用網路申報、確認稅額試算(含線上與電話),及5月10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臨櫃申報等三種,皆屬於首批退稅族,可在今年7月30日獲得退稅款

 

我國日前宣布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限至6月30日,綜所稅申報戶約630萬戶、營所稅94萬戶全數適用。今年退稅時程為三批次,依序為今年7月30日、今年10月29日、明年1月20日

除首批退稅族外,若在6月30日前如期完成報稅者,包括5月10日以後臨櫃申報、還有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等,皆屬第二批退稅族,將在今年10月29日獲得退稅款。至於逾期申報,也就是7月後才申報者為第三批退稅族,將在明年1月20日拿到退稅款。

我國去年因應紓困改為四批次退稅,各批次退稅金額依序為360.5億元、113.5億元、30.1億元、6.6億元,退稅案件合計有331萬件、510.7億元。而今年退稅維持三批次,首批退稅款預估將有200億元以上規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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