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徵求”非會計系”四個月取得記帳士證照}
{相信自己 X 相信未來}
相信自己
你不相信自己! 還有誰能相信你?
首先,先相信你自己!目前的社會變化太快速了,無論任何人,都無法從學校所學就能用上一輩子,這已經20幾年的事情了:現在講求是跨能、跨界與跨域,部落客、自媒體、網紅及個人品牌的崛起,人人都發揮自己所長,常常是那些學校沒教的事,讓自己賺進一輩子,都無法想像的財富,他們的成功,是與生俱來的嗎?
他們的成功關鍵在於「不斷學習」這四個字,但在四個字之前有更重要的前提,就是「相信自己」
是的,做任何事唯有相信自己才能事半功倍,聽過吸引力法則嗎? 最佳註解就是「心想事成」,雖然心想不一定能事成,但心不想,肯定無法事成,對一生來說,從過去的「活到老,學到老」改變成「學到老,才能活到老」,你google一下「全球3秒 失智」就可知道為什麼人要去學習,學習是一輩子的事,但你現在是要考試,更好,因為目標明確!用「四個月時間考上記帳士」,無論你是本科系還是本科系以外,通通來做這件事,值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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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不只教你稅法 X 還教你方法}
教稅法是這題會,下一題變化了,就不會了! (這是教稅法,累!)
教方法,是一個方法可以解不同題型,這種方法值得學習,因為事半功倍!
釋例一
甲公司 3~4 月外銷電腦產品銷售額 5,000,000 元,銷售課稅區廠商電腦耗材定價 4,200,000 元,另將自行生產之電腦(定價 315,000 元,成本 200,000元)贈與伊甸基金會。相關成本及費用如下:進貨成本 5,500,000 元(不含稅),發放員工薪資 600,000 元,辦理員工伙食之主副食品 300,000 元,稅額 15,000 元,倘上開進項均取得合法憑證,則當期甲公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應退還之稅額為何?
解答:
(1)銷項稅額=
(2)進項稅額=
(3)留抵稅額=
(4)可退稅限額= (3)與(4)取小
(5)退稅金額 60,000
這種題型的解法,就是五個步驟定型,套進不同數字可以解答無數相同題型…這樣對考試才省力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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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不只教你考試 X 還教你實務}
有人問魏老師 :”我已經有記帳士證照了,還適合這個班級嗎?
還真的有這種學員來報名,您問他:”為什麼?”
他說不只是考試,而且實務連貫
比如上題:員工伙食費可否扣抵進項稅額? 萬一是膳食外包廠商給您進項憑證,那是不是可以扣抵?
魏老師提供:
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:營利事業對員工提供膳食,取得膳食外包廠商之進項憑證,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。
該局查核轄內科學園區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,經核對進、銷項明細,發現其中進貨對象某甲公司係餐飲業者,進一步查核,[該公司將員工餐廳外包予甲公司,取得甲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,並申報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]。依財政部75年10月2日台財稅字第7526396號函規定,營業人因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、副食、水電、瓦斯等之進項稅額,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,不得扣抵銷項稅額。本案經通報營業稅查核,除就其申報之進項稅額依法補徵外,並依營業稅法第51條5款規定處罰。
連補+罰…
營業人辦理員工伙食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?
營業人辦理員工伙食購買主、副食品、水電、瓦斯等之進項稅額均不可扣抵。
(財政部75.10.2台財稅第7526396號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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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與實務一起學 ! 才能一舉兩得,上述學稅法重方法,是事半功倍,現在是又考試又能為未來實務奠下深層基礎,怎麼算都划算?
補習班老師只負責教你,沒有督促你,沒有週週教你方法讀書
補習班老師只負責教完,不管你有沒有考上
補習班老師教完課,遇不到老師,沒有人可以問
稅稅唸講堂是當教練
在乎你週週有沒有讀書,週週有沒有進步(魏老師認為做到週週,記帳士證照不會離很遠)
隨時有問題可以問,常常可以跟你討論這題那題
因為我們在乎的絕不是課程上完就好
而是你到底能不能考上? (週週檢討這個問題…考上秘訣就在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