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修法 藝品拍賣所得 改分離課稅

台灣稅制越來越多不是”綜合”,而是分離課稅

就您所知,有哪些已經分離課稅?

為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,立法院院會昨(30)日三讀修正通過《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》,未來藝術品拍賣所得不再歸課綜所稅,而是依單一稅率20%分離課稅,透過利潤率換算後,每筆藝術品拍賣所得,將依落槌價1.2%單獨課稅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5425643?from=udn_ch2cate6644sub7243_pulldownmenu_v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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