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議會三讀 預計七月施行明年開徵
〔記者楊心慧、徐義平/台北報導〕延宕2年的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」昨於市議會完成二、三讀,北市財政局長陳家蓁受訪說明,原待銷售期從3年改為1年半、稅率從1.5%提高至2%,應可鼓勵建商釋出房屋,預計今年7月施行、明年課稅。
針對北市建商版「囤房稅」,建商群起跳腳,痛批北市府「柿子挑軟的吃」;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、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都表示,開發商的定位是「製造、加工」住宅,並不是囤房者,若房子能賣掉,為何要囤著?餘屋放著對建商來說都是成本。
建商跳腳 痛批北市府柿子挑軟的吃
建商強調,以近幾年開發商的建案平均毛利率來看,一個建案從買地、規劃、興建到交屋,動輒4、5年,毛利率平均約15%,一年才3%、4%,與當初科技業自嘲的「毛三到四」相比,並沒有賺得比較多,不曉得為何北市府要針對建商而來。
現行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」規定,起造人待銷售期從取得使照的次月起算3年內課徵1.5%稅率;昨通過的版本為待售期縮短至1.5年、待售期房屋稅率調高至2%。
北市議員李慶元表示,應要讓買得起房的人樂於買房、買不起房的人租得起房,若買得起房的人不買房,台北市相關房地產稅收1年恐少500億元,擔心這些人會將錢轉去其他地方投資。
不過,法規委員會召集人、議員王浩表示,此案已經過2個會期的討論,如今的版本是採議員、市府意見的折衷方案,法條是恩威並濟,讓買得起房子的人買得起,租房的人有機會租,希望儘快通過。
多數議員都沒有意見,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順利完成二、三讀。